奇虎360诉腾讯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一审评析(一)
奇虎360诉腾讯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一审评析
编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冯江原创
内容摘要:本文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审理的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
关键词:奇虎360、 腾讯QQ、 互联网反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一、相关市场界定
(一)奇虎360界定相关市场观点
奇虎360认为,即时通讯软件市场是指互联网上用以进行实时通讯的系统服务,其允许多人使用,并实时传递文字信息、文档、语音以及视频等信息流。电子邮箱、电话通信等难以替代即时通讯服务,故不是同一市场。仅微博的聊天功能与腾讯QQ是同一市场,但微博本身和腾讯QQ不能归为同一相关市场。本案相关地域市场为中国大陆市场。
(二)腾讯QQ界定相关市场观点
腾讯QQ表示,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市场包括奇虎360的“口信”、盛大“Youni”、苹果“iMessage”、联通“沃友”、飞信、阿里旺旺、百度Hi和YY语音等,还有新浪微博也具备聊天功能,这些都应归入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市场。称假定腾讯QQ收费,将可能会有87%用户转用其他产品,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市场是进入壁垒和扩张阻碍很小。本案相关地域市场为全球市场。
(三)广东高院对本案相关市场的认定
1、商品市场的界定
广东高院认为本案相关商品市场为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市场,但广东高院既没有认同奇虎360的观点,即包含文字、音乐、视频的综合性即时通信市场,也没有完全认同腾讯的观点,而是采取折中的做法,广东高院把腾讯QQ这种综合性即时通讯工具与跨网络跨平台的即时通讯工具,单一具有文字、音频或视频功能的即时通讯工具、与微博、SNS社交网络纳入同一相关商品市场。
2、地域市场的界定
广东高院没有支持奇虎360关于中国境内市场的观点,而是支持了腾讯QQ关于本案地域市场是全球市场的观点。理由如下:(1)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和跨国界性。(2)用户的语言偏好和产品使用习惯不能作为划分地域市场的唯一依据。如前所述经营者通常都会提供多个语言版本的即时通讯软件来满足不同语言需求的使用者。中国大陆用户经常会选择境外经营者提供的即时通讯服务(例如 MSN、ICQ、雅虎通、Skype等),用户语言偏好不会导致国外即时通讯服务的经营者无法与中国大陆经营者进行竞争。(3)即时通讯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参与者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和获得即时通讯服务时,并无额外运输成本、价格成本或者其他成本。目前也尚未出现法律或技术上的标准来限制这些服务在全球范围内的提供和使用。因此,广东高院将本案地域市场界定为全球市场。